根据《山西大同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同大校[2022]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教学督导组受学院院长直接领导,设组长1名,主持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成员6名,负责对本科教学质量、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反馈教学工作信息,确保有关教学与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任职条件及聘任
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学院熟悉高校教学改革动态、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精力充沛的教授(原则上)组成。教学督导组成员的选聘由分管教学院长提名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但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学期初,教学督导组组长主持召开督导组工作会议,明确本学期督导工作任务及重点工作,并按任务要求完成相关督导工作;
2、定期对全院所有教师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进行听课检查、指导,每周听课时间不少于1次,听课后须与被听课教师交流意见,并认真填写《山西大同大学听课记录本》;
3、对各教学系里教学过程的常规工作(包括开学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教研室、教学科研办公室、期末考核、档案、实践课程支撑材料、毕业论文等档案的规范性),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效果、授课质量等情况;
4、每人每学期参加不少于2次基层教研室活动;
5、督导学院新入职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协助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6、协助学院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竞赛、监督教风、学风;
7、学期末,召开督导组总结会议,组长撰写学期督导工作总结,提出教学工作的改革建议并提交学院;
8、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教学督导工作。
四、报酬待遇
督导组的报酬根据学院的相关政策执行,结合实际工作量情况进行发放。
五、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一届教学督导组人员
组 长:刘有军
成 员:崔亚琼 毛月梅 李高 王晓玲 陈富 陈佳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