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宿舍管理制度

作者:邢小东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4-04-03 00:00:00 阅读次数:

为了创造良好的大学生住宿环境,维护学生宿舍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校在学生入校报到时为每位学生安排宿舍住宿,并收取公寓费实行管理。对于未办理正常退宿手续擅自在外租房住宿者或者擅自夜不归宿者,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住宿学生都应当维护公共秩序,为同学的学习、生活、休息提供方便,而不应当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干扰。

三、住宿学生珍惜公寓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服从公寓工作人员的管理。住宿学生如对公寓工作人员有意见可到公寓办公室解决,不得对公寓工作人员无理谩骂甚至伤害,如出现这些情况依照《山西大同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住宿学生要有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防不安全事故发生的“四防”意识。如发现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等,应区别情况予以制止,或者迅速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保卫处。

五、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执行公务外,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公寓,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公寓。

六、公寓内不得有豢养宠物,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不得私拉电线、晾衣绳等。

七、对于学生个人因在宿舍安置、使用计算机等大件而引发的违纪问题,视情节将给责任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视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

1、凡导致火灾或对他人造成危害者,一切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2、凡扰乱宿舍秩序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者,公寓办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相应处分;

3、凡导致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责任者应主动、妥善处理;引发打架斗殴事件的,责任者应承担主要责任。

八、宿舍内严禁使用各种炉具、电热器做饭、烧水。

九、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

1、舍长负责登记学生离校外出和夜不归宿情况,舍长应当尽职尽责做好上述登记,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学生离校外出或因事不能归宿时应当向舍长汇报并说明情况,对于久出不归的学生,舍长应当及时向班主任和辅导员反映。

2、舍长负责制定健全的宿舍值日制度,搞好每日卫生,并经常保持。连续两次在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宿舍卫生检查工作中被评为较差宿舍的,对于宿舍全体成员学校将不予考虑其评贫困生、评优、入党以及其他评先进事宜。

十、积极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宿舍文化创建活动,宿舍内要求情操高尚,行为健康,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构建一个团结、和谐的优秀宿舍。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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