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务工作规定》,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未经考试机构同意和备案,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员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进入考场和有关考务工作场所。
为落实教育部相关规定,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强化服务措施,帮助考生顺利参考。本考点在各考区入口外设置手机和其他物品存放处,为广大考生和所有考试工作人员提供手机现其他物品存放服务。具体的物品存放办法如下:
1.强烈建议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赴考时先进行自我检查,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包括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赴考。考生如因携带了手机或其他违规物品,以致触发智能安检门报警,势必严重影响考生本人进入考场时间,甚至存在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风险。
另外,每个考场均在教室前方醒目位置安装有液晶大字体显示的标准时钟,考试时抬头即见,不需要特别准备手表、小型液晶时钟,同时即便携带不具有电子功能的金属机械手表,也可能引起考区入口智能安检门或考场入口金属探测仪报警,同样存在延误入场时间的风险。因此,建议考生仅携带必要的透明小文具袋入场。
2.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均须在各考区对应楼宇的封闭管理区域入口处,接受智能安检门与安保人员的检查、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区。请务必提前准备好规定的证件。
3.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如携带了手机,及其他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包括计算器)等物品,请务必先行到入口处的物品存放区域办理物品存放手续。
4.本考点在各考区楼宇内、安检通道外的门厅处设置手机和其他物品存放处。手机存放使用专用手机存放箱,其他物品使用家用储物箱。
考试工作人员、考生,如携带有书包、手提袋,请将所有禁止带入考区、考场的物品,包括手机等,全部装入书包、手提袋,办理包、袋存放手续后,再进入安检通道;
如未携带书包、手提袋,但携带有其他杂物,请务必向工作人员索要档案袋或塑料袋,将手机和各种杂物一并放入,办理其他物品存放手续后,再进入安检通道;
如仅携带了透明文具袋和手机,请务必办理手机存放手续后,再进入安检通道。
5.存放手机或包、袋时,可任意选择门厅内排队办理存放手续人员较少的存放箱位置,向工作人员领取对应的物品标签(一式2份),一份粘贴在自己的手机或包、袋的外表面显眼位置,由工作人员放入相应的手机存放箱或储物箱,一份粘贴在自己的手背或衣物其他地方,并务必妥善保管。存放后迅速离开存放处,进入安检通道。
确定未携带手机或其他违规物品的考生,可直接就近进入智能安检通道接受安检。
6.注意:考生如遇安检门异常报警,疑似携带有违规物品的,须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退出安检通道,回到通道外专门的复检处,全面进行自我检查,并主动配合人工复检。复检发现确实携带有手机或其他违规物品的,须重新到手机和其他物品存放处,办理物品存放。存放完毕后,须重新排队再次通过智能安检门,直到智能安检门无异常报警后,方可继续入场。
7.每场考试结束,退场时,请务必持相应标签,至相应序号的存放处领取自己的手机、包、袋或其他物品。
8.如考生未按照规定存放手机或其他违规物品,造成反复安检,延误了入场时间;或不按照要求重新接受智能安检,被安保人员依规拒绝其进入考区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因手机存放箱或储物箱容量有限,请考试工作人员、考生不要携带较大体积的包、袋赴考。如因包、袋太大,无法放入储物箱保管,可能存在物品被错拿或遗失的风险,如发生此种情形,后果由考试工作人员本人或考生本人承担。
10.如存放物品遇到困难,请务必保持冷静,及时与现场安保人员或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寻求帮助,不得因此扰乱入场秩序。